2014年年度 XXXX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

  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、中共中央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罚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、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人民政府《关于贯彻中共中央、国务院<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>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和机关工委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》的要求,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本责任书。  一、 考核对象:XXXX公司全体党员干部  二、 考核内容:  1、 领导班子对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,同时 应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、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罚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。  2、 主要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。  3、 科室负责同志根据工作实际,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。  4、 全体党员干部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。  三、 考核程序 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,除半年检查外,年终由本单位党支部进行考核,评定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情况。  四、 考核原则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即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合格  1、 领导干部凡因违反政治纪律而受处分的;  2、 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的违纪案件隐而不报的,不积极进行 调查处理的;  3、 在纠风工作中检查部合格的。  五、 奖惩情况: 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评为年终优秀,同时要求认真查找原因,总结教训,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。对违反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的领导干部,实行责任追究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实施。     党支部书记(签字):    部、室、中心(签字):    签订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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