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调解书 (一审民事案件用)

民事调解书 (一审民事案件用)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××××)×民初字第××号   原告……(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)。     被告……(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)。     第三人……(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)。     (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,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。)     案由:……     ……(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事实)。    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,经本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原达成如下协议:     ……(写明协议的内容)。     ……(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)。     上述协议,符合有关法律规定,本院予以确认。   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,即具有法律效力。   (略)   说明:二审民事案件用的样式,将文号中的“初”改为“终”。其他部分改为:   上诉人(原审××)……(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)。    被上诉人(原审××)……(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)。    第三人……(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)。    (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,与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。)    案由:……   上诉人×××不服××××人民法院(××××)×民初字第××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起上诉,请求……(写明上诉请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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